彝族历史,彝族服饰,彝族风俗,彝族特点
彝族历史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地区和方言不同,彝族支系繁多,有许多不同的他称和自称,主要的他称有“夷”、“黑彝”、“白彝”、“红彝”、“甘彝”、“花腰”、“密岔”等。
主要的自称中,云南昭通、武定、禄劝、弥勒、石屏,四川大、小凉山的彝族自称“诺苏”、“纳苏”、“聂苏”,这部分彝族约占总人口的1/2.云南哀牢山、无量山及开远、文山、马关一带的彝族自称“密撒(泼)”、“腊苏(泼)”、“濮拉泼”、“尼濮”等。贵州的彝族自称“糯苏”、“纳”、“诺”、“聂”等。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民族识别,按照广大彝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以鼎彝之“彝”作为统一的民族名称。
彝族的来源众说纷纭,主要有北来说、南来说、东来说和云南土著说等,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北来说。据汉文和彝文历史资料记载,彝族先民与分布于西部的古羌人有着密切的关系,彝族主要源自古羌人。
在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初期,彝族先民活动的中心大约在滇池、邛都(今四川西昌东南)两个区域。在这些地区居住着称为“邛都”、“昆明”、“劳浸”“靡莫”和“滇”等从事农业或游牧的部落。根据彝族的历史传说,其祖先在远古时代居住在“邛之卤”,后来才南下到“诺以”、“曲以”两水沿岸(即金沙江和安宁河流域)。
大约在公元3世纪以后,彝族的先民已经从安宁河流域、金沙江两岸、云南滇池、哀牢山等地逐渐扩展到滇东北、滇南、黔西北及广西西北部。由于彝族先民定居西南后,曾不断与其他民族融合,如古代南方的濮人后裔就有许多成为了今天的彝族。贵州古彝文典籍《西南彝志》中就有许多关于“濮变彝”的记载。同时,古代彝族居住的地区,又分布着彝语支的其他许多部落。因此,彝族在历史上的名称十分复杂。
大约在2000多年前,彝族先民已经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据彝文典籍记载,彝族的祖先“仲牟由”有6个儿子,这6个儿子就是彝族尊称的“六祖”。“六祖”为武、乍、布、默、糯、恒六个支系的祖先。根据贵州彝族水西土司安氏世传的父子连名谱系,自仲牟由至清康熙三年(1664年)的水西土司安坤,历传85代,由此上溯,“仲牟由”约为战国初期人。六祖分支标志着彝族先民由氏族、部落走向部落联盟阶段。
大约在公元前二、三世纪,居住在云南滇池周围的彝族先民已开始进入阶级社会。汉初,在滇池地区(原“滇国”领域)设益州郡,彝族先民为“滇王”所统治。公元8世纪,在云南哀牢山北部和洱海地区出现了六个地方政权,史称“六诏”(六王)。其中“蒙舍诏”的首领皮罗阁在783年统一“六诏”,建立了以彝族为主体,包括白、纳西等族在内的“南诏”奴隶制政权,并由唐朝册封为“云南王”。同一时期,在贵州彝族地区也出现了“罗甸”等政权,总称为“罗氏鬼主”。
公元937年,封建制的“大理政权”取代了由于奴隶和农民起义而崩溃的“南诏”,从此,云南彝区开始走向封建制。13世纪后,“大理”、“罗甸”相继被元朝征服,并在这些地区设置路、府、州、县和宣慰司。元末,云南许多彝族地区封建地主经济迅速发展,但在一些地区领主经济和奴隶制残余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明代,在彝族地区兼设流官、土流兼治和土官三种官职,对彝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起了十分显著的促进作用。清代实行“改土归流”,加强了对彝族地区的直接统治,从而使大多数彝族地区的领主经济解体,封建地主经济进一步发展。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广大的彝族人民也深受苦难,鸦片在彝区大肆泛滥。凉山彝族奴隶主利用鸦片换得大批枪支、白银,有了枪支,他们又进一步向四周扩展势力,掳掠各族人民为奴隶。由于有了枪支,彝族内部的冤家械斗日益频繁,使广大彝族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许多彝族被迫背井离乡,向安宁河以西至丽江地区迁移。
为反抗剥削压迫,彝族人民在历史上进行过多次英勇抗争。特别是近代,彝族人民的反抗斗争汇入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的洪流。清咸丰年间哀牢山彝族李文学领导的起义声势浩大,影响深远,坚持斗争达23年之久(1853——1876年)。19世纪末,金平、元阳等地彝族、哈尼族人民曾多次联合反抗入侵中国边疆地区的法国侵略者。滇南的彝、汉各族人民,曾多次反对法国侵略者修筑滇越铁路。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蒙自爆发了彝民杨自元带头火烧法国“海关”的事件。辛亥革命和护国运动中,许多彝族志士参加了推翻帝制的斗争。1913年至1916年间,在凉山州的冕宁、越雟一带爆发了彝族人民反抗奴隶制度的大起义。由于起义的高潮在1914年,这一年为彝历的虎年(彝语称虎为拉,称年为库),故史称“拉库起义”。
1927年,蒙自县五六百汉、彝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提出了土地革命的口号,并在山区建立了苏维埃政权。1935年至1936年,红军一、二方面军两次经过彝区,在滇东北、滇北和凉山彝区宣传民族政策,受到广大彝族人民的拥护,许多彝族优秀儿女参加了红军。在冕宁,红军打开了监狱,放出了“坐质换班”的彝民。冕宁拖乌彝族果基家头人小约旦在党的民族政策感召下,与红军总参谋长刘伯承按照彝族的传统习俗在冕宁彝海结盟,使得红军顺利通过了彝区,取得了抢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的胜利。刘伯承还将“中国夷民红军沽鸡(即果基)支队”的红旗授予小约丹,鼓励他们组织游击队反抗国民党统治。红军播下的革命火种在彝区广泛传播,人们怀着对红军的敬意和思念,珍藏着红军留下的红旗、用过的物品,许多彝族还将这一年出生的儿女用红军来命名,如“红军惹”、“红军嫫”。
在解放战争中,路南圭山和弥勒西山彝族在党的领导下,建立了游击武装和革命根据地,同国民党军队进行了英勇的斗争。滇南、滇东北、滇西和凉山等地的彝族与其它民族人民也建立了游击队,为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顺利进军,解放上述地区作出了贡献,许多彝族人民的优秀儿女在革命斗争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彝族服饰
妇女一般上身穿镶边或绣花的大襟右衽上衣,戴黑色包头、耳环,领口别有银排花。除小凉山和云南的彝族穿裙子外,其他地区的彝妇女都穿长裤,许多支系的女子长裤脚上还绣有精致的花边,已婚妇女的衣襟袖口、领口也都绣有精美多彩的花边,尤其是围腰上的刺绣更是光彩夺目。滇中,滇南的未婚女子多戴鲜艳的缀有红缨和珠料的鸡冠帽,鸡冠帽常用布壳剪成鸡冠形状,又以大小数十、数百乃至上千颗银泡镶绣而成。居住在山区的彝族,过去无论男女,都喜欢披一件“擦耳瓦"--羊皮披毡。它形似斗蓬,用羊毛织成,长至膝盖之下,下端缀有毛穗子,一般为深黑色。彝族少女15岁前,穿的是红白两色童裙,梳的是独辫,满15岁,有的地方就要举行一种叫“沙拉洛”的仪式,意即“换裙子、梳双辫、扯耳线”,标志着该少女已经长大成人,15岁以后,要穿中段是黑色的青年姑娘的拖地长裙,单辫梳成双辫,戴上绣满彩花的头帕,把童年时穿耳的旧线扯下换上银光闪闪的耳坠。彝族男子多穿黑色窄袖且镶有花边的右开襟上衣,下着多褶宽脚长裤。头顶留有约三寸长的头发一绺,汉语称为“天菩萨”,彝语称为“子尔”。这是彝族男子显示神灵的方式,千万不能触摸。外面裹以长达丈余的青或蓝、黑色包头,右前方扎成拇指粗的长椎形的“子尔”--汉语
称“英雄髻”。男子以无须为美,利用闲暇把胡须一一拔光,耳朵上戴有缀红丝线串起的黄或红色耳珠,珠下缀有红色丝线。
男装服饰
男子多蓄发于头顶,彝族称“字尔”或“字木”。这是一种古老的传统装束。男孩在四五岁时,头前顶留一块方形的头发,成年后将其挽成一个发髻。人们视其为天神的代表,认为它能主宰吉凶祸福.所以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能触摸、戏弄。因此汉语称其为“天菩萨”。头上缠着青蓝色棉布或丝织头帕,头帕的头端多成一尖锥状,偏鉴于额前左方,彝语称为“兹提”汉语名“英雄结”。青年人多将英雄结扎得细长而挺拔,以示勇武,而老年人往往是粗似螺髻,以表老成。彝族男子以无须为美,从年轻时起就常将胡须拔去。男婴左耳穿孔,稍长即戴耳环。
妇女服饰
妇女上衣毛、棉、丝制、排襟、前襟、后项圈和袖口用彩线挑有图案花纹。领口周围缀以金器、银器、珠宝和玉器。有的饰以盘扣,用彩色丝线缠绕,形状各异颇具匠心。甘洛彝族女服中襟为多,独具风采。圣乍地区的兔毛背心又别具一格,即在青底彩花的坎肩袖笼底边镶上一圈雪白的兔毛,华美富丽。妇女多着百褶长裙,用宽布与窄布镶嵌横联而成。童裙以红、白色为主,或几色相间,青年以红、蓝、白色或红蓝白色相间为主,老年以青、蓝色或青蓝色相间为主。童裙裙短,一般为两节,腰小摆大。成人为三节,上节为腰,中节直桶状,下节成细密格纹。长裙的特点在于下节的层层皱折,所以俗称“百褶裙”,以多褶为贵。旧时裙式长短与身份有关,黑彝女子长裙拖地,行走时尘土飞扬,以示尊贵。所地地区羊毛裙质地柔厚高雅,中部桶状窄长,红色,下节蓝色细褶均匀齐整,其下横间以红、白、黑细条纹,色调和谐,再下是青色,膝盖处百褶四散,成喇叭状。行则褶皱闪动,轻盈飘逸。彝族妇女以针筒、口弦和避邪用的獐牙、麝香为胸饰。腰际佩挂三角形荷包,包面精饰各种纹样,衬以不同包布缝成,上端开口,下缀五色飘带,挂于左方腰际,实用又美观。腕饰以金、银、铜、玉、石质手镯,戴金银或石料镶金银马鞍形、猫眼形戒指。贵妇人还佩戴金、银、铜质链、锁、坠等头、胸、背饰。
彝族姑娘的特色礼服——镶花边
彝族姑娘很喜欢穿镶边衣,这是一种右衽宽长的上衣,衣服的衣袖和胸襟都绣有金、红、紫、绿等色花纹图案,衣领镶细银泡,这种服装也是彝族姑娘的一种护身符。
相传在很久以前有一位美丽的姑娘爱上了一位勤劳的小伙子,可是有位富人家的儿子也喜欢这位姑娘,姑娘的父母答应把女儿嫁给富人的儿子。聪明的姑娘在缝嫁衣的时候给衣服镶上了花边。到了男方抢亲的那天,姑娘约几个伙伴一起,把镶花边的衣服都穿上,而且所有的姑娘都梳着长长的"刘海"。抢亲的人看见一群姑娘都穿着一样的衣服,刘海又遮住了眼睛,认不出哪一个是新娘,只好扫兴而归。这以后姑娘便和心爱的人结婚了,过上了幸福日子。这种镶边衣便成了彝族姑娘争取自由幸福的护身符。
女童服饰
彝族女童蓄发以后梳单辫垂直于脑后。八九岁时,将单辫盘于头顶四周,辫尾缀以红色棉线,辫上有时扣以弓形小木梳为饰。出嫁时则分流双辫、交叉盘压在头帕上。如尚未出嫁而已达成年期者,亦可择日分梳双辫。至乍地区青年戴红里青面双层绣花头帕,依诺地区是一二米蓝布折成数层顶于头上。所地地区是一长条青布,花线扎边,折戴头上。三个地区都是生小孩后将帕换帽。圣乍、依诺地区换为荷叶形夹帽,所地地区技为竹架青布圆顶帽。也有用黑色长布缠头的,布约3厘米宽,盘绕头四周,盘出10厘米左右。突出愈大者愈贵,如过去黑彝贵族女子,不分成年与否、生育与否,均通用。女子未成年前,耳上常挂红绿珠,大如豌豆,以铁丝串四颗成一串,长三四厘米,系红色棉线穿于耳际。或戴红色石质小圈,用线穿入圈中,分挂耳际。成年或梳双辫时始戴耳环。耳环为珊瑚、银泡、石料耳珠,玉、贝、银耳牌,大都为圆星形。银质或铜质的式样较多。最普通的是三合式或四合式联合花苞,中嵌料质红豆。旧时黑彝贵族女子常带倒形花蒂式.下垂用银丝编成的细带五条,每条尾端有圆坠,摇曳别致。衣领是单独的一条,不和上衣相连,上缀有银苞泡花,前面正中扣连处有一长方或梅花形领牌。
彝族的绣花衣
云南彝族妇女大多擅长挑花刺绣,在彝族地居住地区,彝族妇女都穿着精美的花衣裳。彝族妇女的服装多为宽边大袖的左衽衣服,在衣服的胸襟、背肩、袖口或整件衣服上用红色、金色、紫色、绿色等颜色的丝线挑绣各种花纹图案,在衣领上还镶嵌有银泡。此外,彝族妇女还喜欢在头巾、衣襟、坎肩、衣裳的下摆、围腰、腰带、裤脚、裙边等处绣上各式色彩鲜艳、寓意深刻的花纹图案作为别出心裁的装饰。
挑花刺绣是彝族服饰的特点。彝族妇女几乎人人都是挑花刺绣的能手,她们从小就在母亲的指导下学习绣花、挑花、补花的技巧,学习平绣、绉绣、缠绣、帖绣等针法。彝族姑娘的嫁衣,是彝族长辈和小伙衡量姑娘才能的标志。彝族姑娘若不会绣花或绣得不好,就算人长得再漂亮,也难找到如意郎君。彝族妇女的服饰从头到脚都有各式各样的绣花,每一朵花都是一件精美的工艺品,都值得作为民族刺绣标本去研究它,去保存它。
彝族各地服饰
彝族支系繁多,居住分散,自然环境复杂,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其服饰在质地、款式、纹式等方面形成了明显的地域特征。大体可根据凉山、乌蒙山、红河、滇东南、滇西、楚雄六个彝族聚居区分为六大类型。
凉山
凉山彝族传统服饰,男女皆穿右衽大襟衣,披擦
尔瓦、披毡、裹绑腿,平时跣足,冬天穿麻鞋。
男子头缠中髻,不同次方言区的样式不同,左耳戴蜜腊珠、银耳环等饰物。男裤在北部方言区根据不同的次方言有“大裤脚”、“中裤脚”、“小裤脚”之别。
妇女着百褶裙、戴头帕,生育后,可戴帽或缠帕,喜佩耳饰、手饰,戴银领牌。传统衣料以自织自染的毛麻织品为主,传统色彩为黑、红、黄三色。图案纹饰多为鸡冠、羊角、火镰、蕨草、窗格等动植物和生活物品。
乌蒙山
乌蒙山彝族服饰男女均为青、蓝色大襟右衽长衫或短
衫,长裤,缠黑色或白色头帕,系白色腰带,着绣花高钉“鹞子鞋”或“鹰头鞋”。
男子服饰无花纹,披羊毛披毡,女子服饰领口、袖口、襟边、下摆均饰彩色花纹组合图案。
红河
红河地区彝族男子服饰多为对襟、短衣、长裤。妇女服饰
款式多,既有长衫,也有中长衫和短装,大多外套坎肩,系围裙,头饰琳琅满目,尤喜以银泡、绒线做花为饰。图案以自然纹为多,几何纹次之。
滇东南
滇东南地区彝族女装款式为右襟或对襟上衣、长裤,个别地区着裙。男装为对襟衣,外套坎肩,着宽档裤。服饰工艺有挑花、刺绣、镶补、蜡染等。
滇西
滇西地区彝族妇女多为前短后长的右大襟衣,下为长
裤,系围腰,套坎肩。巍山、弥渡两县妇女佩戴羊毡裹背。
男子着右大襟长衫、羊皮坎肩、宽裤脚、头包青帕。
楚雄
楚雄地区彝族女装为右大襟短衣和长裤,少数地区上着对襟衣,下着花裙。工艺以镶补、平绣为主,图案多为花卉。
禄劝、寻甸等地妇女的盛装是古老的贯头衣,这种服饰前短后长,宽大无袖。
男子服饰为对襟小褂,披羊皮褂,长裤,还保留有着火草布、麻布衣的习俗。
彝族风俗
婚恋
彝族婚姻的特点是同族内婚、家支外婚、等级内婚、姑舅表优先婚和姨表禁婚。这一特点在凉山彝族地区表现得最为突出,新中国成立前若异族通婚,按习惯法要处死或逐出家族。严禁家支内婚,同宗、同姓通婚视为乱伦,违者处以死刑。严格执行等级内婚,统治阶级的兹莫和诺合与被统治阶级的曲诺、阿加、呷西之间,禁止通婚,婚外性关系也在严禁之列,违者均要处死。曲诺和阿加不通婚,但限制没有前者严格,主要区别在于彝族后裔和非彝族后裔之间,如彝族曲诺与非彝族后裔通婚或发生性关系,一些地区会被处死,多数地区是以降低其等级作为处罚。彝族传统婚姻中有转房习俗,有生育能力的妇女丈夫去世后,子女又尚未成年,则须转嫁给死者的同胞兄弟或近亲叔侄。如彝族家中无子嗣,家支内部有权分配其财产,称为“吃绝业”。新中国成立后,同族内婚和等级内婚的限制已被打破,彝族青年男女以感情为基础自由恋爱,出现了跨族别婚、跨等级婚、跨国界婚。
一夫一妻制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形态。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各地彝族社会发展不平衡,同时也存在少数土司和诺合一夫多妻,一般家庭因转房或无嗣纳妾而造成的一夫多妻现象,极少数地区还保留有夫兄弟婚和妻姊妹婚残余。彝族家庭以父权为核心,在彝族家庭中,实行父子联名制和财产父系继承的原则,儿子婚后即另立门户,只有幼子婚后与父母同住。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十分低下,只有家政的支配权,没有参与财产分配的权利,也不能参加重要的社交活动。男子是一家之主,拥有家产决定权和子女婚姻决定权。新中国成立后,这一现象得到改变,妇女地位逐渐提高,男女平等的意识已深入到彝族家庭。
彝族的婚礼保留了许多古老的习俗,如泼水、抹黑脸、哭嫁、新娘婚前禁食、婚后“坐家”等。彝族男女婚前要举行订婚仪式,订婚时要先取吉兆合婚,男女双方各杀一头猪,取胆、胰观看,以胆色澄黄、胰大直肥为吉,若胰脏卷曲则为凶,表示不能相配。婚期根据双方出生年月的属相选定,一般都在每年的农历十一月以后到次年二月这段秋收后的黄金季节举行,最佳日子是在有六颗星与月亮成一平行线的时候,彝族称为“他波”。最佳婚龄是17、19岁。女子如果过了17岁还未出嫁,则要再举行一次成年礼。
丧葬
大部分地区彝族实行土葬,凉山彝族实行火葬,葬后,就地挖土、石盖严,或将骨灰装入袋,用马驮藏于岩穴。此后,要为死者举行“安灵”仪式,用一寸左右的竹子,外包白羊毛,缠红线,装进长五寸、挖有槽的木棒内,再用麻皮缠,削尖木棒两端,挂在一块竹篾笆上,灵牌便做成了,彝语称为“马都”。“马都”置于室内梁下上方神位上。
神位是家中最神圣的地方,不许玷污。父母的“马都”一般供奉在幼子家中,逢年过节,家人都要祭献酒肉,以表示对死者的精神寄托。待父母双亡三年以后,要择日举行隆重的送灵仪式,将“马都”送至人迹罕到的山洞安放。滇、黔、桂地区的彝族受汉族葬俗影响较大,多实行土葬。
彝族特点
信仰
彝族的宗教信仰基本上还处于原始宗教的阶段,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万物有灵的观念普遍存在于社会当中。本民族的祭司“毕摩”、巫师“苏尼”在彝族地区有一定的影响,这种情况在川、滇毗邻处的大、小凉山较为突出。在滇、黔、桂彝区,除保留着本民族固有的原始宗教信仰外,部分地区还流行着道教、佛教。近代以来,基督教与天主教也传入少数彝族地区。
彝族对自然的崇拜来源于万物有灵的观念。由于过去彝族地区生产力低下,人们对大自然缺乏驾驭能力,因而对万事万物皆视为有灵之物,与人一样具有生命与意志。这种自然崇拜是和人类灵魂崇拜同时发展起来的。彝族认为,人出生时灵魂附于肉体,死后灵魂离开肉体而存在。由这一灵魂观念推想到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灵魂,并把它们的活动或自然现象都视为灵魂支配的结果,从而形成了对大自然的崇拜。它以民间信仰的形式普遍存在于彝族社会中。主要有天崇拜、地崇拜、水崇拜、石崇拜、火崇拜、山崇拜等。
根据彝文典籍记载,在原始时代彝族曾有过图腾崇拜,相信人类与动物、植物有着血缘关系。史诗《勒俄特衣》中的“雪子十二支”、《雪族(子史篇)》就有这方面的记载。目前彝族社会还存在大量的图腾崇拜遗迹,主要有竹崇拜、葫芦崇拜、松树崇拜、粟树崇拜、动物崇拜等。如云南澄江县松子园一带的彝族将“金竹”视为祖神。云南哀牢山区彝族一直流传有供奉“祖灵葫芦”的习俗。云南、贵州、四川彝族地区许多村寨都有自己的“神树”、“神林”。云南哀牢山自称为“罗罗”的一支彝族就把虎作为自己的祖先,“罗罗”即其语言中“虎虎”的意思。每家都供奉一幅祖先画像,称为“涅罗摩”,意为“母虎祖先”。
彝族认为祖先去世后灵魂照样存在,可给活人以祸福,所以要加以崇拜,祈求其给子孙降福。彝族认为人死后有三个灵魂,其中一灵魂守火葬场和坟墓,一灵魂归祖界与先祖灵魂相聚,一灵魂居家中供奉祖先的灵牌处。但无论哪一个灵魂,其是否安适都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兴衰祸福,因此需要祈求祖先的佑护。安灵与送灵仪式是彝族盛行的两个重要祭祖活动。安灵仪式在丧葬数日或数月后择吉日举行由毕摩主持。仪式包括选灵竹,招灵附竹,制作灵牌,献药除病,祭灵供奉几个程序,安灵仪式结束后,灵牌供奉在家中。送灵是将家中供奉的祖先灵牌集中送到野外同宗的祖灵箐洞。送灵仪式最隆重。送灵时间确定后,要通知亲友,亲友闻讯后,需带牛、羊、猪、酒等礼品盛装参加。送灵中最重要的活动是在毕摩主持下举行的一系列宗教仪式,每场仪式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毕摩是彝族传统宗教中的祭司。在彝语中“毕”为举行宗教活动时祝赞诵经之意,“摩”意为长老或老师。毕摩产生的年代久远,据彝族传说,最早出现的毕摩家族是“施子史德”家,后来又有“两林”、“射舌”等家族相继成为毕摩。传说中著名的毕摩有阿都尔普、毕阿诗拉则两人,他们因法力高深而声名远扬。相传毕摩原由彝族最高统治等级的兹莫担任,后由诺合等级担任,然后又传给被统治阶级的曲诺等级担任。至新中国成立前,兹莫等级中的毕摩已属凤毛麟角。诺合等级中也只有几个家族从事此业。大量的毕摩都由曲诺担任,著名的曲诺毕摩家族有“吉克”、“沙马”、“曲比”、“阿育”等,这些家族都是传承久远的世袭毕摩家族。
毕摩的宗教活动主要有:玛都迪(做灵牌)、撮毕(送灵牌)、孜摩毕(念平安经)、卓尼硕(念净宅经)、消布(念消咒经)、撮那固(念治病经)、里次日(念咒鬼经)、撮日(念咒仇敌经)等等。此外,还主持结盟仪式和在纠纷中主持神判仪式。
苏尼是彝族社会中的巫师,“苏”在彝语中意为“人”,“尼”意为作法术时的情景。苏尼一般由曲诺或阿加等级中的成员担任。苏尼并非世袭,男女均可担任,法器主要为羊皮鼓和木槌。苏尼不懂经文,也不诵经和主持重大祭祀活动,其主要社会职能是施行巫术,驱鬼治病。苏尼在彝族社会中的地位不及毕摩,从事宗教活动的收入也较毕摩低。
建筑
凉山彝族民居为“瓦板房”;贵州和云南北部及中部是“土掌房”、“方型碉楼”、“垛木房”和“厦片房”;广西和云南东部则是“干栏式”住宅。
彝族村寨一般聚族而居,多坐落在依山傍水、向阳避风、树木茂盛、土地肥沃、地形开阔、有利于耕牧和军事防御的山坡上。在高山多散居,半山和河谷地带多聚居。一个血缘家支聚居在一起,形成自然村落,小则几户,多则几十户,血缘较近的各支分散相邻。
按彝族习俗,儿子结婚后需另外建房居住,父母随最小的儿子居住。“瓦板房”的建筑材料很简陋,大部分是山草、竹、木、砂土、块石等,用砖瓦甚少。
河谷与高山地区略有区别。河谷地区多为土掌房,用泥土做墙、木材做板瓦,内部隔板都用木板,梁柱及椽子的连接全部用木榫。高山地区多用竹墙、板瓦,内部间隔亦用竹墙,梁柱、椽子多用竹材或竹木混合,多用竹篾、山藤绑扎,板瓦上用石块压实,地坪一般夯土。
如今,彝族地区已普遍建砖瓦房,有的地方还建起了外观保持民族特色,内部装饰非常现代化的建筑。
饮食
彝族的主食为土豆、玉米、荞麦、大米等。副食型食物有肉食类、豆类、蔬菜类、调料类、饮料类。肉食类以牛、羊、猪、鸡为主,待客需杀牲,以杀牛为贵,羊、猪次之。豆类多为黄豆、胡豆、碗豆等,黄豆的一种食法彝族称为“都拉巴”,即将黄豆磨成浆,连糟加酸菜煮吃。
调料类主要采集三种野生植物,一为“哈拉古”树叶,一为乔木“穆库”的根和花,一为草本植物“切批切克”的根。这三种植物均有奇特的香味。
饮料类主要为酒,彝族待客以酒为主,彝族谚语说“汉人贵在茶,彝人贵在酒”、“有酒便是宴,无酒杀猪宰羊不成席”,说明对酒的重视。彝族的酒主要有坛坛酒(又称咂酒)、桶酒、水酒等。
凉山彝族喜吸兰花烟,其它地区彝族喜吸叶子烟。
许多彝族地区有饮茶的习惯,茶从汉区输入,但也有自种的,如贵州水城玉舍一带彝族就擅长种茶,饮前将茶放在一个小罐中烤香,而后再放水煮开食用,称为“烤茶”。
语言文字
语言
彝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有北部、东部、南部、东南部、西部、中部6种方言,其中包括5个次方言,25个土语。
北部方言分布在四川和云南宁蒗等县,东部方言分布在贵州和云南东北部,南部方言分布在云南和广西,其余3个方言分布在云南。
文字
彝族文字为表意文字,又称音节文字,史书中称“爨文”、“韪书”,或“罗罗文”、“倮文”,通称老彝文。该文字大约形成于13世纪,据估计,仍存的老彝文大约有一万多个字,经常使用的有一千多个。每个字形代表一个意义,没有偏旁和部首,同一字形有多种不同的书写格式,主要为由左向右直书或横书。
贵州大方县发现的明代铜钟,铸于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钟面刻写的彝文是现存最早的彝文铭文。许多彝族地区都保留着用老彝文抄写的书籍,如《勒俄特依》、《玛穆特依》、《阿姆尼惹》、《齐书苏》等。这些书籍可分为九类,即祭祀经文、占卜、历法、谱牒、诗文、伦理、历史、神话、译著,老彝文中大量使用同音假借字,由于彝语有六个方言,各地方言差异较大,代音的文字也因地各异,老彝文的字形、读音均不统一。
为使彝文能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1975年,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以喜德语音为标准音,以“圣乍”话为基础方言,制订了四川《彝文规范试行方案》,确定了819个规范文字,并设计出“彝语拼音符号”,便于注音学习。1980年国务院批准该方案。已在四川彝族地区推广使用。
文学
彝族民间文学其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诗歌、神话、传说、童话、寓言、谚语、谜语。绝大部分是广泛流传于民间的口头文学。
史诗类诗歌有《勒俄特依》、《玛穆特依》、《阿细的先基》、《西南彝志》、《哈依迭古》《梅葛》、《查姆》等。
叙事长诗和抒情长诗的代表作有《我的幺表姝》、《妈妈的女儿》、《阿诗玛》、《一双彩虹》、《逃到甜蜜的地方》等。
民间故事与传说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内容和不同的特点,如《洪水的故事》、《天地万物的起源》反映了彝族对人类起源的认识。《飞马》、《罗木阿智》等表现了奴隶与奴隶主的斗争,歌颂了劳动人民的聪明机智。民间故事中有大量的神话故事,如《王九点》、《阿达吉鲁》、《牛的来历》等等。童话和寓言题材广泛,简短有力,想象奇特,寓意深远,如《天神的哑水》、《吹笛少年与鱼女》、《大雁姑娘》等。
彝族谚语,称为“尔比尔吉”,是彝族人民非常喜爱的一种口头文学。其特点是词句精炼,音律铿锵,想象丰富,名式整齐,易于上口,便于诵记,具有普遍而深刻的群众基础。“尔比尔吉”是人们处理问题的依据,教育人的警句,起着道德规范和习惯法的作用,指导着人们的言行。
历法
“十月太阳历”是彝族传统历法,不按月亮盈亏为周期,而是以地球绕太阳为周期,故称“太阳历”。
十月太阳历有两种观测方法,一种是以观测太阳运动来确定冬夏,另一种是以北斗星的斗柄指向来确定寒暑。它是以一年为10个月,一个月为36天,用十二属相轮回纪日。由于每月日数相等,不分大月小月,便于使用和记忆。同时,由于彝历是根据太阳、北斗来定冬夏、明寒暑,便可把一年内季节分得十分准确。因此,民俗研究者把“十月太阳历”称赞为“文明的十月太阳历”。
十月太阳历,是彝族对中华民族文明所做的重大贡献。
56个民族民俗
17.哈萨克族历史,哈萨克族服饰,哈萨克族风俗,哈萨克族特点
33.柯尔克孜族历史,柯尔克孜族服饰,柯尔克孜族风俗,柯尔克孜族特点
34.达斡尔族历史,达斡尔族服饰,达斡尔族风俗,达斡尔族特点
38.塔吉克族历史,塔吉克族服饰,塔吉克族风俗,塔吉克族特点
41.鄂温克族历史,鄂温克族服饰,鄂温克族风俗,鄂温克族特点
47.俄罗斯族历史,俄罗斯族服饰,俄罗斯族风俗,俄罗斯族特点
49.乌孜别克族历史,乌孜别克族服饰,乌孜别克族风俗,乌孜别克族特点
51.鄂伦春族历史,鄂伦春族服饰,鄂伦春族风俗,鄂伦春族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