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第几个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第31个
2019年是第几个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31个
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是由联合国大会1989年定于每年十月的第二个星期三。200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改为每年10月13日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简称“国际减灾日”。
自然灾害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威胁人类的生存。联合国于1987年12月11日确定20世纪90年代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IDNDR)。所谓“减轻自然灾害”,一般是指减轻由潜在的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对社会及环境影响的程度,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公众的社会和经济结构在灾害中受到的破坏得以减轻到最低程度。
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的发展历史
国际减灾十年是由原美国科学院院长弗兰克·普雷斯博士于1984年7月在第八届世界地震工程会议上提出的。此后这一计划得到了联合国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联合国分别在1987年12月11日通过的第42届联大169号决议、1988年12月20日通过的第43届联大203号决议,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89年的99号决议中,都对开展国际减灾十年的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1989年12月,第44届联大透过了经社理事会关于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的报告,决定从1990年至1999年开展“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活动,规定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为“国际减少自然灾害日”。
1990年10月10日是第一个“国际减灾十年”日,联大还确认了“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的国际行动纲领。
2001年联大决定继续在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纪念国际减灾日,并借此在全球倡导减少自然灾害的文化,包括灾害防止、减轻和备战。
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的设立宗旨
确立国际减灾十年和国际减灾日,其目的都是唤起国际社会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敦促各地区和各国政府把减轻自然灾害作为工作计划的一部分、推动国家和国际社会采取各种措施以减轻各种灾害的影响。在国际减灾十年间,国际社会在减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行动的目的是:通过一致的国际行动,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减轻由地震、风灾、海啸、水灾、土崩、火山爆发、森林大火、蚱蜢和蝗虫、旱灾和沙漠化以及其他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命财产损失和社会经济的失调。其目标是:增进每一国家迅速有效地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的能力,特别注意帮助有此需要的发展中国家设立预警系统和抗灾结构;考虑到各国文化和经济情况不同,制订利用现有科技知识的适当方针和策略;鼓励各种科学和工艺技术致力于填补知识方面的重点空白点;通过技术援助与技术转让、示范项目、教育和培训等方案来发展评价、预测和减轻自然灾害的措施,并评价这些方案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