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休5天!2024年楚雄火把节放假通知来喽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结合《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彝族“火把节”“彝族年”放假的通知》(楚政通〔2020〕34号)等有关规定,为便于各县市、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有关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自治州成立纪念日、火把节、彝族年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4年自治州成立纪念日:4月15日—16日放假,共2天,与4月13日(星期六)、4月14日(星期日)周末连休。
二、2024年火把节:7月29日—31日放假,共3天,与7月27日(星期六)、7月28日(星期日)周末连休。
三、2024年彝族年:12月21日—24日放假调休,共4天。
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按照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规定执行。
节假日期间,全州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配强值班力量,压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责任。要强化政治意识,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各级各部门节假日值班安排情况须提前3个工作日报州委、州政府总值班室(电话3389758,传真3389757),州委、州政府总值班室将对节假日期间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主要领导、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