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3月15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设立宗旨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历届主题
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
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
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
2021年: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
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18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2016年:新消费我做主;
2015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2014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2013年: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2012年:消费与安全;
2011年:为消费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
2010年:消费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