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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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小故事

(一)

中国古代在清明节时节就有插柳植树的传统,历史上最早在路旁植树是由一位叫韦孝宽的人于1400多年前从陕西首创的。韦孝宽(公元508—580年)是西魏、北周时期的一位名将,京兆杜陵(今西安市东南)人。据唐李延寿《北史》列传第五十二记载,西魏废帝二年(公元552年),韦孝宽因军功被授予雍州刺史。自古以来,官道上每隔一华里便在路边设置一个土台,作为标记,用以计算道路的里程,也就是现在的里程碑。韦孝宽上任后,发现土台的缺点很多,经风吹日晒,特别是雨水冲涮,很容易崩塌,需要经常进行维修,不但增加了国家的开支,也使百姓遭受劳役之苦,既费时费力又不方便。韦孝宽经过调查了解之后,毅然下令雍州境内所有的官道上设置土台的地方一律改种一棵槐树,用以取代土台。这样一来不仅不失其标记和计程作用,还能为往来行人遮风挡雨,并且不需要修补。韦孝宽的这一作法,无疑是造福桑梓,减轻家乡百姓负担、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陕西作为历史上最早在官道上植树的地方,曾经是全国道路绿化的表率,而韦孝宽最早栽种的槐树千百年来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特别是陕西人对这种槐树更是情有独钟,十分喜爱,并且广为种植,现在这种槐树已经作为西安市的象征,被确定为市树。

植树节文字版

(二)

民国四年(1915年)7月,在孙中山的倡议下,当时的北洋政府将每年的清明节定为“植树节”。由此京城便加大了树木种植及管理。此前,京城栽植行道树已由巡警负责,此后进一步明确了植树及林木看护为警察厅的职责之一。每年春季,由各城区巡警在辖区马路两侧栽植行道树,同时“沿街而巡,以维树木,遇损伤者,轻则训之,重则罚之,不一而论。”

民国十一年(1922年)5月,刘梦庚(字炳秋,湖北人)任京兆尹(相当于市长)后,响应孙中山先生和冯玉祥将军“为国植树,造福于后人”的号召,于植树节(清明节)之际率众在京西石景山附近的蟠龙山上大面积植树。

为纪念此次植树活动,他还亲手立了一块植树碑。正面镌刻“辑威将军京兆尹刘梦庚手植”十二个大字,背面题有“中华民国十三年植树节”落款。这是北京地区最早为“植树节”而立的纪念碑。

民国十四年(1925年)1月,北平市政府在全市行道树勘察报告中提到“全市各行道树,除景山前街有梓树、楸树,天安门前有绒花树(合欢树),西黄城根有柳树外,其余多属槐树(国槐、刺槐)”。

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由北平市工务局管理行道树。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由北平市农事试验场林务股主管行道树,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制定了北平市行道树计划,由此促进了京城城市道路的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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