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9月3日是抗战胜利纪念日
1945年9月2日上午9时(东京时间),参加对日作战的同盟国代表接受日本投降签字仪式在停泊于日本东京湾的美军军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代表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中、美、英、苏等9国代表相继签字,接受日本投降。至此,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落下帷幕。
1945年9月3日,当时的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并于1946年把9月3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194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将8月15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布通告,将抗战胜利纪念日改定为9月3日。通告指出: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是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所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订,延续了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国家立法的形式通过决议,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