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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是第几个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2018是第几个南京大屠杀纪念日:第81个

南京大屠杀是中国抗日战争初期侵华日军在当时的中国首都南京犯下的大规模屠杀、强奸以及纵火、抢劫等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日军暴行的高潮从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开始持续了6周,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开始好转。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有关判决和调查,在大屠杀中有20万以上乃至30万以上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杀害,约2万中国妇女遭日军奸淫,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军纵火烧毁,财产损失不计其数。

从1994年开始,江苏和南京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

2014年2月27日,通过会议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国家公祭日的设立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2014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了首个公祭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出席,南京全城默哀。所以2018年是第五个国家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

“国家公祭日”古已有之,在古代称为“国祀”,在中国,向来是先人们精神生活中的大事,《左传》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历朝历代,在复杂的礼仪中,始终凝结成一个不变的核心,一个最根本的认识。如果说过去的祭天、祭地、祭祖的祭祀文化,反映的是一个文明成熟程度的话,大家对一段历史的复原以及回忆,乃至将其定格、固化为一个“公祭日”,反映的则是整个民族的成熟与强大。

任何历史都是现代史,都对现实有着巨大的警鉴价值,而对历史铭记,就是树起了一面镜子,无论是对企图颠覆历史的人,还是渴望和平的人,都需要这个镜子随时折射提示,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国的“国家公祭”,小而言之是中国人对自己同胞的记忆、缅怀,是对国人应有历史价值观的培养;大而言之,是中国人在替世界保留的一份珍贵遗产,是中国人就此确立与国际社会相处的尊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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