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2018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12月4日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何设立全国法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目的
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充分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重要意义
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在这样的作用下,宪法精神会更好地融入国家的肌体,成为托起伟大中国梦的精神之本、力量之源,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