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
自1996年起,中国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宣传活动
简介
2008年3月31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3月31日,教育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应急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北京海淀区公共安全馆联合举行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副部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应急办等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出席了活动。
重要意义
中小学安全工作是教育的头等大事,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地把中小学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继续与公安、工商、质检、安监、共青团等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有效机制,努力为中小学生创建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成长环境。
由来介绍
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将可以避免。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1996年初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