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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全国人大召开时间:3月5日

2018全国人大召开时间:3月5日

在2018年的十三次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将选举产生国家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2018年3月5日日历表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18年3月任期届满,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8年1月选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少数民族、归侨应选代表名额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名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

北京市42名,天津市33名,河北省116名,山西省61名,内蒙古自治区53名,辽宁省94名,吉林省58名,黑龙江省84名,上海市50名,江苏省138名,浙江省84名,安徽省104名,福建省62名,江西省76名,山东省162名,河南省159名,湖北省108名,湖南省110名,广东省151名,广西壮族自治区85名,海南省21名,重庆市55名,四川省137名,贵州省66名,云南省87名,西藏自治区17名,陕西省65名,甘肃省49名,青海省18名,宁夏回族自治区18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6名,香港特别行政区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12名,台湾省暂时选举13名,中国人民解放军265名,其余255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另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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