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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哪一天如何设立的

2014年2月25日下午,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

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中国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说明强调,制定本决定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决定草案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05年,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呼吁每年12月13日举行国家公祭,由国家领导人参与公祭活动,同时还建议把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纪念馆,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012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次递交与南京大屠杀有关的议案: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上升为国家公祭日其实也是参考国际上一系列的做法,包括波兰二战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每年也会举办这个公祭日以扩大其影响力,哀悼遇难者也表达对逝去生命的尊重。

2014年12月11日,“中国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来临之际,在位于河北邢台的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陈列馆前,500余名学生组成“12.13”字样,纪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该市各中小学开展纪念活动,向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30余万名同胞致以沉痛哀悼,并警示自身铭记历史,奋发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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