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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八一勋章

什么是八一勋章?

八一勋章,是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军队最高荣誉,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军队人员。一般每五年授予一次。

2017年6月,中国军队新设立“八一勋章”,并组织开展首次评选。原91708部队副部队长麦贤得、解放军航天员大队航天员景海鹏、原国防科工委科学技术委员会正军职常任委员程开甲等10位同志荣获“八一勋章”。

新设立的“八一勋章”,是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军队最高荣誉。“八一勋章”、“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和“友谊勋章”位于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最高层级。中央军委首次颁授“八一勋章”,充分体现了对英模典型的崇高敬意和高度褒奖。

读懂八一勋章的十个关键词

“八一勋章”的设立背景

2015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关於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勋章是党、国家、军队的至高荣誉,主要有“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和“友谊勋章”。

设立和颁授“八一勋章”的重大意义

设立和颁授“八一勋章”,是深入贯彻习主席关於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重要指示的实际举措,是推进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建设的创新实践,是我军历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件大事,饱含着习主席对人民军队的深切厚爱,对英模典型的高度褒奖,寄托着聚力推进强军伟业的殷切期望,极大提振军心士气、激发昂扬斗志,必将汇聚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强大正能量。

“八一勋章”的荣誉定位

“八一勋章”是军队最高荣誉,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作出卓越功勋的军队人员。“八一勋章”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

“八一勋章”的授予方式

“八一勋章”采取评选授予和普遍授予两种方式产生。评选授予是主要方式,一般每5年授予一次,通常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逢五”“逢十”周年时组织,特殊情况下可以及时授予。普遍授予,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任务、特点确定具体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授予。首次“八一勋章”实行评选授予。

“八一勋章”的提名范围

中央军委评选颁授方案明确,首次“八一勋章”提名范围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官兵、文职人员、职工,公安现役部队官兵,部队管理的老同志。根据中央《意见》精神,“八一勋章”可授予勋章设立后去世的人,提名范围内於2015年12月25日之后去世的可以追授。已获得1955年国家确定颁授的勋章奖章和1988年军队确定颁授的功勋荣誉章的老同志,党、国家、军队对他们的功勋业绩已给予褒奖和肯定,未列入这次提名范围。

“八一勋章”的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主要有四项:一是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坚决维护权威、维护核心。

二是实绩优异。聚焦聚力练兵备战,忠实履行使命职责,在促进战斗力生成提高、完成作战等重大任务、推进科技兴军、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作出杰出贡献,建立卓越功勋,是本系统本行业的标杆。

三是作风过硬。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自觉实践“三严三实”和“四铁”要求,忠诚、干净、担当,始终保持“四有”新一代革命军人良好形象,特别是在廉洁自律方面要非常过硬。

四是群众公认。在部队官兵中具有很高威信,在军内外享有高度赞誉、产生重大影响,堪称忠诚践行强军目标的时代楷模。颁授对象原则上应获得过一等功以上奖励。

颁授对象的遴选原则

“八一勋章”的评选颁授,以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主席关於功勋荣誉表彰特别是对“八一勋章”评选颁授的重要指示,主要把握四条原则:一是聚焦战斗力标准。把直接服务於战斗力作为衡量人选的主要尺度,重点选拔我军历次作战行动中的战斗英雄、和平时期反恐和缉毒勇士、国防科技领域尤其是战略武器装备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专家、练兵备战一线的精武标兵,立起聚焦聚力备战打仗的鲜明导向。

二是突出功勋卓越定位。准确把握“八一勋章”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作出卓越功勋的军队人员”的基本定位,切实把业绩好、贡献大、威信高的人选选出来,确保颁授对象的功勋业绩,与“八一勋章”这一军队最高荣誉相匹配。

三是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严格贯彻评选的政治标准和廉洁要求,颁授对象必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四铁”要求,忠诚、干净、担当,始终保持“四有”新一代革命军人良好形象。

四是适度体现代表性。在坚持突出功勋业绩的同时,适当考虑不同单位、行业领域、人员类别的平衡,尽可能使各个领域各条战线都立起学习标杆。

颁授对象的产生过程

“八一勋章”10名颁授对象,严格按照提名推荐、资格审查、公示考核、征求意见、呈报审批的程序遴选产生。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广泛听取意见、逐级考核推荐,向中央军委上报了提名人选;各级纪检、政法和审计部门,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在军队媒体对初步候选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组织考核组对初步候选人进行逐个考核、逐人作出综合鉴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提出建议人选方案后,听取了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军委机关部门和有关大单位意见;方案修改完善后,经中央军委研究,报习主席批准决定。

10名颁授对象的事迹特点

“八一勋章”10名颁授对象,涵盖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包括领导干部、师旅团一线指挥员、专业技术干部、基层士官和退休老同志,8名同志被军委或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2名同志2次荣立一等功。

原91708部队副部队长麦贤得,是意志坚强、不怕牺牲的钢铁战士;海军工程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主任马伟明,是心系强军、锐意创新的科研先锋;空军指挥学院原训练部副部长李中华,是挑战极限、勇争第一的试飞英雄;96722部队71分队班长王忠心,是建功基层、爱岗敬业的优秀士官;解放军航天员大队航天员景海鹏,是矢志报国、逐梦太空的英雄航天员。

原国防科工委科学技术委员会正军职常任委员程开甲,是忠诚奉献、科技报国的“两弹一星”元勋;山东省枣庄军分区政治委员韦昌进,是视死如归、血战到底的战斗英雄;武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某支队支队长王刚,是赴汤蹈火、冲锋陷阵的反恐英雄;原81032部队副军职调研员冷鹏飞,是冲锋在前、英勇果敢的战斗英雄;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普洱市支队支队长印春荣,是独具虎胆、出生入死的缉毒英雄。

这10名同志,代表了提名范围内优秀英模典型,堪称忠诚践行强军目标的时代楷模。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两次大范围授勋

195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对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军队有功人员,分别颁授了八一勋章和奖章、独立自由勋章和奖章、解放勋章和奖章。

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央军委《关於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对军队离休干部分别授予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胜利功勋荣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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